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和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近日,国家文物局会同中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印发《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近年来,国家文物局积极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在全国持续部署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破大案、挖团伙、抓重犯、摧网络、追文物,保持长期震慑和持续高压。但盗窃、盗掘、倒卖、走私等文物犯罪活动时而发生,职业化、智能化和网络化日趋明显,文物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制定实施《方案》是深化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完善联合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举措和具体行动。
《方案》明确,到2025年,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各类文物违法犯罪得到有力遏制,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打防结合、群防群治”的文物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方案》针对我国文物资源特点、安全风险状况、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实际需要等,明确提出17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五方面:一是坚持严厉打击,明确将犯罪率较高的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盗割石窟寺石刻、盗窃古建筑及其构件、盗窃博物馆纪念馆和盗拓碑刻石刻等文物犯罪活动,以及破坏损毁文物本体及其风貌等法人违法行为,作为打击重点。二是坚持联防联控,建立健全联动共建工作机制,强化防范力量和设施建设,联合开展治安巡查,织密治安防控网络。三是坚持源头治理,督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开展执法督察和安全检查,整治安全隐患问题。四是坚持强基固本,指导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完善安全标准体系,提升文物博物馆单位安防能力和水平。五是坚持完善机制,各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合力支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
为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组,各地对照成立相应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专班。各地区各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实施定期协调会商、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等,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防范打击文物犯罪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
重点网站
-
全国各省区市文物部门网站
-
全省文博单位
-
其他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