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主题展览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所属博物馆:
为切实提高博物馆陈列展览质量,增强博物馆文化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现就2022年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项目征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以及《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和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在继承传统中创新发展,厚植家国情怀、弘扬民族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助力文化强国建设。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博物馆陈列展览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中的阵地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征集范围
(一)申报单位:在文物行政部门依法登记备案的博物馆。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应积极参与申报。
(二)展览项目:2022年度策划实施的原创性主题展览(含2021年开幕、展期延续至2022年的展览项目)。一个陈列展览只能参加一届次推介活动。经重大调整的常设展览可在改陈后参评,申报时应对改陈情况作出说明,并报送改陈前后的展览大纲。
四、基本要求
(一)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二)着重征集以庆祝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为主题的展览项目,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当代价值的挖掘阐发,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根铸魂,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三)具体要求详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项目征集推介评审标准(附件1)。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2022年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和数字化展览(光盘报送,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每单位每届次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
(二)申报资料报送至所在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对各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核验,组织专家对展览内容进行评审把关,并将拟推荐的展览项目汇总报送至推介活动办公室(设在中国文物报社)。
(三)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所属博物馆可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推介活动办公室。
(四)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尤越,010-56792127何薇,010-84078838-8011,18810817088
电子邮箱1040702837@qq.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中国文物报社总编室
邮政编码100007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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