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公示考古发掘资质单位的通知
来源:国家文物局 发布时间: 2021-12-27 23:59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关于公示考古发掘资质 

  单位的通知 

    

  根据考古发掘资质评议会评议结果,国家文物局拟授予常州市考古研究所、太原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泉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发掘资质。现予公示,公示期20天。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来信等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我局将依法予以核查、处理。 

  

  联 系 人:胡传耸  吕佳昕 

  电    话:010-56792087 

  传    真:010-56792133

  电子邮箱:kaoguchu@ncha.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考古处 

  邮    编:100009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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