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暨“四普”专项监督工作部署会在福州召开
来源:新福建 发布时间: 2024-04-09 19:38 作者:陈星宇

    

  为进一步统筹优化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推动福建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4月9日,福建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责任和作风专项监督工作部署会在福州召开(下文简称“四普”)。福建省文旅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傅柒生,福建省文旅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聂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据悉,自2023年11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开展以来,福建省文物局深刻领会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普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稳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循普查规程,不断推动文物普查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根据福建省纪委监委“打深井”专项监督要求,驻福建省文旅厅纪检监察组开展福建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暨“四普”专项监督工作,福建省文物局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以专项监督为抓手,聚焦责任和作风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着力杜绝违规使用专项经费现象,确保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会议现场,聂庚介绍,福建省文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暨“四普”专项监督工作将聚焦国保、省保资金管理使用暨“四普”工作,重点关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文物行政部门主管责任是否履行到位、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暨“四普”工作中是否存在不作为问题、各地专项资金是否存在不规范问题、“四普”工作是否有力有效推进,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对策建议,推动问题整改,扎实做好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文物普查工作。

  聂庚表示,相关工作将分自查自纠、检查抽查、处置线索等三个阶段进行,从本月起执行。他指出,要强化统筹协调,及时向县区传导压力。省市县三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和综合监督文旅部门纪检监察组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把工作力量统筹起来强力推进,把握好工作时间节点,将工作落实落细。要强化工作实效,深入开展全面排查。各地要对2021年以来国家级、省级文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展开全面排查,对近三年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预算执行情况、下一步整改措施等如实反馈。要强化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照此次专项监督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并举一反三,做好整改。要强化过程把控,督促推动工作进展。各地综合监督文旅部门纪检监察组要靠前监督,督促推动文物行政部门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坚决查处“四普”期间违反普查纪律问题。

  会上,傅柒生首先就福建省纪委监委长期以来对全省文物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诚挚感谢。他说,近年来,福建始终坚持保护优先的理念,严格按照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从法治建设着手,夯实保护基础。福建省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更是对全省文物工作一直加强指导与监督,聚焦文物保护有关项目审批、专项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推动完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为守护历史文脉提供了坚强的纪法保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傅柒生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提出了几点要求。他强调,要主动担当作为。全省文博工作者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结合福建省委“三争”行动,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同时以“四普”为契机,摸清文物家底,全面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水平能力和资金管理的有效调度、应用和督查,推动福建从文物资源大省向文物保护研究利用强省迈进。要积极营造氛围。要注重用好纪委监委的监督作用以及媒体和群众监督的力量,统筹理论研究、新闻舆论和社会宣传,让全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有更深刻的认知、了解和支持,同时也要宣传文物领域的先进典型、成就,使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文物保护利用的成效和转化,形成守护文化瑰宝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要切实抓好落实。会后,各地参会代表要及时向所在组织报告会议情况和会议精神,并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传达,结合实际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制定各项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切实把福建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四普”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也要把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进行系统的梳理、整改和完善。

  福建省文物局各处室负责人,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文物局负责人(或文旅局分管文物工作领导),综合监督文旅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财务管理人员及直属文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驻厅纪检监察组、福建省文物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