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里的福丨连城六安乡苏维埃政府收土地税登记簿
——废除苛捐杂税,人民税收为人民,闽西成为“共和国税收摇篮”
来源:福建省文物局 发布时间: 2025-09-02 16:35

连城新泉整训纪念馆馆藏有一本“连城六安乡苏维埃政府收土地税登记簿”,记账时间为1930年8月22日,长25.5厘米,宽14厘米,是闽西革命根据地探索红色税收制度的珍贵历史资料,为国家三级文物。

闽西是著名的林区、烟区、矿区,物产丰饶。但无论是北洋军阀,还是国民党统治闽西时期,苛捐杂税多如牛毛。上等田出产1石谷子就要交8斗的租,还有地丁、漕银、厘金和印花税等各种剥削,几乎“无人不捐,无物不税”。民众讽刺这是“民国万税,天下太贫”。

闽西苏维埃政权建立后,废除了各种苛捐杂税,创造了共和国税收史上的多个第一:第一次专门作出关于土地税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把“税收问题”列入党的会议决议案;第一次规定了商业税收累进征收办法;第一次规定了对偷漏税的惩罚制度;第一次规定了营业所得税的征收办法等,闽西成为红色税收制度的先行者和实践者。

闽西红色税收从诞生之日起,就坚持把人民利益摆在首位。1930年9月,闽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的《修正税则条例》提高了征税对象的起征点,规定了税收减免措施,包括:“分五担田以下者抽收百分之十;分五担田以上者抽收百分之十五”“受水灾者其受灾部分豁免”等,深刻体现了税费优惠“该享则享、应享尽享”的税收理念。

1931年11月,苏维埃中央政府成立后,通过了《关于颁布暂行税则的决议》,建立起统一的财政税收制度,出台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贫农收入已经达到开始征收的税额,但仍不能维持其一家生活的,由乡苏维埃决定个别减税或免税”“因改良种子、改良耕种,所增加的农业收入免税”等。农民在优惠政策的鼓励下,劳动热情高涨,苏区政府的税收不仅没有减少,相反,广大翻身农民为了支援革命战争胜利,更加踊跃地交粮缴税。

在税款用途方面,中共闽西“一大”规定:“为补助残疾老病及建设地方公共事业,为创办学校、修路以及政府赤卫队用费等用途”。彰显了红色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初心使命。

艰苦卓绝的战争环境下,苏区广大税务干部一手拿枪,一手收税,带领人民发展生产,增加群众的物质福利,真正和人民打成一片。许多人为红色税收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演绎了以生命赴使命的英勇气魄。闽西为新中国的税制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成为“共和国税收摇篮”。红色税收为人民的朴素情怀,也成为今天广大党员干部学初心、悟使命的精神源泉,是福建“福”文化取之不竭的精神富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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